由于我县的肉羊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好多养殖户从外地购入羊只,从而增加了疫病传播的隐患。为此,我县动物防疫监督分站加强了肉羊的监督管理工 作。
首先,进羊后要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报告,接受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从疫区引进羊只,对外来羊只,尤其是 来源于活羊交易市场的羊调入后必须隔离观察30天以上,确认健康无病,方可混群饲养。
其次,要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指导下,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做好封闭饲养 和消毒工作,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场前应彻底消毒。
第三,新购入羊只到达后立即做好布病疫苗的口服免疫,适应环境后要做好口蹄疫、羊四联、羊痘、小反刍兽疫等 疫苗的免疫及驱虫药的注射,注射两种疫苗之间时间间隔不少于一周。第四,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第五,疫病多发季节尽量不要到外地购入 羊只。第六,病死羊要到村里设置的集中无害化处理点处理。
以上是波尔山羊、小尾寒羊、肉牛养殖场对新购入羊的监督管理工作的看法,如果你有更好的想法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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