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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入羊的监督管理工作

添加时间:2014/11/8发布者:波尔山羊养殖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6814人

    由于我县的肉羊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好多养殖户从外地购入羊只,从而增加了疫病传播的隐患。为此,我县动物防疫监督分站加强了肉羊的监督管理工 作。

  首先,进羊后要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报告,接受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从疫区引进羊只,对外来羊只,尤其是 来源于活羊交易市场的羊调入后必须隔离观察30天以上,确认健康无病,方可混群饲养。

  其次,要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指导下,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做好封闭饲养 和消毒工作,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场前应彻底消毒。

  第三,新购入羊只到达后立即做好布病疫苗的口服免疫,适应环境后要做好口蹄疫、羊四联、羊痘、小反刍兽疫等 疫苗的免疫及驱虫药的注射,注射两种疫苗之间时间间隔不少于一周。第四,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第五,疫病多发季节尽量不要到外地购入 羊只。第六,病死羊要到村里设置的集中无害化处理点处理。

 

以上是波尔山羊小尾寒羊肉牛养殖场新购入羊的监督管理工作的看法,如果你有更好的想法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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